2026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推出多项房地产信贷重磅调整,核心要点如下:
一、开发贷款核心新规
- 建立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项目存续期间全部相关资金纳入主办银行账户管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也需在该行开立。
- 匹配项目全周期贷款期限:预售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现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7年,首次还本日期原则上在项目竣工备案后。
- 封闭管理项目资金:主办银行和对应资金账户在开发贷款结清前原则上不得变更,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支持项目顺利完工交付。
二、个人住房贷款关键优化
- 延后贷款发放时点: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在销售备案后发放;预售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从机制上保障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
- 调整贷款发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全部采用受托支付,现房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项目公司主办银行账户,预售贷款资金划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延长贷款最长期限: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30年延长至最长不超过40年,借贷双方可协商确定具体期限,合理提升购房人贷款能力。
- 放宽债务重组自主权:对阶段性失去收入来源的存量房贷借款人,银行可市场化自主协商延后还款时间、办理贷款展期、延迟还本等调整方案。
三、全品类信贷覆盖
政策覆盖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商业地产等全细分领域,覆盖开发建设、销售、运营全生命周期,同时设置兜底条款,后续可根据市场需求新设房地产贷款品种。
四、市场即时反应
政策发布后,贝壳美股盘前一度涨近18%,资本市场对新政释放的行业利好信号反应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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