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央政治局第52-HQ/TW号决议指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预计将占越南GDP的25%,到2030年将占30%。
12月4日,数字经济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地区生产总值(GRDP)中所占比例的计算方法和指标编制研讨会举行。
越南国家统计局(GSO)的Nguyen Thi Thu Huong表示,2020-2022年数字经济的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为12.75%,2022年为12.67%。
其中,核心数字经济占7.77%,占61.29%,其他业务领域的数字化占4.91%,占38.7%。
如果考虑经济部门的贡献,2020-2022年服务业对GDP的贡献最高,为6.59%,工业和建设为6.11%。最低的是农林海产品行业,仅占同期GDP的0.05%。
2020-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稳步增长,显示了政府加快发展信息通信技术(ICT)和加强数字化活动的努力。特别是服务业数字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从2020年的6.54%提高到2022年的6.61%。
这些地方的共同特点是吸引了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资本进入其核心数字经济活动。因此,核心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各省数字经济增加值的比重高达87- 96%。
河内市的数字经济比重为15.41%(核心数字经济占75%),胡志明市的数字经济比重为13.51%(69%)。
河内市统计局局长Dau Ngoc Hung表示,到2025年,河内市的数字经济预计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
与此同时,GSO表示,2022年数字经济仅占15.41%,这意味着实施数字与计划目标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然而,你仍然可以看到河内的数字经济比例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15%仍然被认为是一个很高的数字,因为河内的经济规模很大,国内生产总值为1.2万亿越南盾。也就是说,虽然15.4%低于30%,但绝对值很高。
该指标已被许多机构计算,并对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例如,信息通信部(MIC)表示,2022年河内市数字经济的比例为17.5%,而国民经济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2021年河内市的数字经济比例为23.5%,但核心经济的数字仅为10%多一点。
阮春福希望对全国特别是河内市数字经济发展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更加准确。
胡志明市统计局的一位代表评论说,数字经济在GDP和GRDP中所占比重的计算方法和接近数字不同。
全国数字经济比重的计算基于跨部门资产负债表,采用供给和需求两种方法。
同时,对于省、市,以应用信息技术成本创造产品价值的数字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一个共同的系数,这将影响计算结果。
越南国家信息与通信战略研究所的Mai Thi Thanh Binh表示,很难衡量最初定义的三个因素——核心数字经济、数字平台经济和商业领域的数字经济。
她说,该研究所采用了与GSO相同的方法,即用两个周期来衡量数字经济——ICT核心经济和数字经济在不同领域的普及。
她要求政府信息通信技术厅和信通部就信息通信技术(ICT)数字经济的业务领域代码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地方信息通信部门和地方当局也希望获得代码,以便更好地管理。
国家统计局局长阮氏香肯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经济增加值在GDP和GRDP中的计算是根据公认的理论和计算方法进行的,保证了国际兼容性和考虑了越南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