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已承诺遵守经合组织的规定,该规定将有效地将许多在越南经营的跨国公司的税率提高到15%。目前,由于各种激励措施,这些公司享有较低的税率。根据新的全球规则,在低税率司法管辖区缴纳较低税率的公司将被要求在其本国缴纳补缴税。
为了防止外国公司为了遵守新规定而从越南撤出宝贵的外汇,河内政府决定实施更高的15%税率,并正在考虑补偿方案。
越南严重依赖外国投资来提振经济,并担心跨境税收规定可能会降低该国对大型跨国公司的吸引力。
三星电子、LG电子、英特尔、博世等主要投资公司在4月份与政府有关人士举行的会议上,提出了要求赔偿的忧虑。政府现在正面临压力,要求起草一项决议,向大公司提供部分补偿。
该决议预计将于10月份提交给议会。拟议中的决议可能会有所改变,它将向在越南有重大投资的公司提供税后现金补贴或可退还的税收抵免,以支持它们的制造或研究费用。
据估计,这项补偿措施每年的费用为数亿美元,其中越南的份额每年至少为2亿美元。然而,根据新的全球规则,对跨国公司征收更高的税收所带来的额外收入应该大致抵消这些成本。不受新全球规则约束的小公司也可能得到补贴,以尽量减少与经合组织规定的潜在冲突。
然而,成本应该与越南根据新的全球规则将对大型跨国公司征收的更高税收预计带来的额外收入大致相当。不在新的全球规则范围内的小公司也可能得到援助。预计这将减少与经合组织规则的潜在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