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国财长就新赤字规定的大致框架达成一致

欧盟财政部长就改革欧洲财政规则的共同立场达成一致,但仍有一些关键部分不清楚,需要进一步澄清和审议。

虽然欧盟条约的参考值保持不变——最高公共赤字占GDP的3%,债务水平占GDP的60%——但60%的规则将不那么重要,而且这些规则将伴随着中期计划,应该能够促进更多的投资。

主持会议的瑞典财政大臣Elisabeth Svantesson周二(3月14日)在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后对记者说:“我们同意,新的经济框架应将财政调整与改革和投资结合起来。”

财长们的结论与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11月在一份通报中提出的改革欧盟经济治理框架的拟议行动路线大体一致。目前的规则被批评为不利于公共投资和增长,同时在控制公共债务方面无效。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Valdis Dombrovskis表示,这两个问题现在都应该在新规定中得到解决。

他表示:“今天的结论反映了欧盟委员会的目标,即简化体系、提高国家所有权、扩大债务削减自由度,同时加强执法力度。”

针对财长们的结论,新经济基金会的高级政策官员Sebastian Mang批评了财长们坚持保留赤字水平不得超过GDP 3%的规定,以及对绿色转型投资没有特殊待遇的做法。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欧盟不将重要的绿色投资豁免于支出限制,或创建新的欧盟联合借款,那么欧洲在投资足够多的资金来应对气候和生活成本危机时将会受到限制。”

“一些国家将不得不牺牲必要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投资或削减其他公共支出来负担这些费用。”

目前有14个欧盟成员国超过了3%的规定。

为了简化问题,新规则可能会关注净基本支出,即政府支出减去10亿美元的收入,不包括政府利息支出和周期性失业支出。

根据净基本支出确定的国家财政路径不一定会导致立即削减债务,而是长期削减债务。这将由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来分析并决定是否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考虑到可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改革和投资计划。

然而,尽管欧盟委员会可以逐个审查各国的财政路径,但它必须基于一种“可复制、可预测和透明”的“共同方法”。

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是坚持可复制性,使得委员会提出可接受的方法的任务变得特别困难,因为它还需要能够考虑到各种具体国家的投资和改革。

在对成员国财政政策进行个别和定性评估与更容易复制的定量评估之间的平衡,可能仍将是成员国之间存在分歧的问题。

会议的结论指出,“需要进一步的澄清和讨论,包括委员会轨迹的定义”,以及其他仍需要澄清的事情。

在德国财长的压力下,欧盟各国财长再次推迟了敲定财政规则的进程。

结论指出,“在公布其立法提案之前,(欧盟委员会)必须考虑成员国的一致意见,并继续与成员国在确定的额外讨论领域进行接触。”

这进一步推迟了欧盟委员会自己制定的已经非常紧凑的时间表。最初,欧盟委员会希望在3月底前提出一项立法提案,目标是在年底前完成规则的变更。

截止日期还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在2020年启动以暂停财政规则执行的“一般免责条款”将在2024年失效。在上周的财政指导中,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在2024年重启公共预算监管。

对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来说,理想的情况是,届时新规则应该已经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