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誉报告:受最新关税政策及贸易流向变化影响,美国有效关税率降至7.4%

《每日经济》 DailyEconomic  –  美国有效关税率(ETR)已从9.4%降至7.4%。此前,美国以新的301条款关税取代了针对包括欧盟在内的60个经济体进口商品的临时性122条款附加税。此次修订后的估算值也反映了惠誉评级采用了2026年1月至5月的年度贸易流量数据,而非此前计算中使用的2024年进口数据。

若贸易流量维持在2024年的水平,仅关税政策的调整就足以将有效关税率降至8.4%。此次进一步下调至7.4%反映了美国进口商品构成和来源的变化。以2026年1月至5月的年化数据为参考,电子产品和半导体(这些产品大多不受关税影响)的进口额从2024年的3400亿美元增至约8000亿美元,而同期来自中国的进口额(中国是美国主要贸易伙伴中电子交易税率最高的国家)则下降了43%。

在最高法院裁定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关税无效后,特朗普总统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进口产品征收了10%的临时附加税。该附加税于2月24日生效,7月24日到期。之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受强迫劳动调查影响的经济体的产品征收了第301条规定的关税,取代了该附加税。

第301条框架包含四种主要的关税制度。来自墨西哥、加拿大、印度和英国等国的进口商品需缴纳10%的固定附加关税,而来自中国、越南和大多数其他受调查经济体的进口商品需缴纳12.5%的固定附加关税。对于欧盟和台湾,301条款关税的设定使得最惠国待遇(MFN)关税和301条款关税的合计不超过10%。日本、韩国和瑞士的相应合计税率上限为12.5%。在税率上限制度下,已按最惠国待遇税率征收或超过上限的产品无需缴纳额外的301条款关税,而适用较低最惠国待遇税率的产品只需缴纳达到上限所需的额外关税。该框架还包含广泛的产品排除条款。

惠誉的有效税率(ETR)估值还包含了对巴西单独征收的25%的301条款关税,该关税也包含大量产品排除条款。报告还包括已宣布的对加拿大特定类别的汽车、乳制品和葡萄酒进口征收50%的338条款关税,该关税计划于2026年8月19日生效。加拿大关税涉及的商品价值估计为170亿美元。如果未能按计划实施,加拿大的有效税率将下降约2.2个百分点,美国整体的有效税率将下降约0.25个百分点。

在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中,中国的有效税率仍然最高,从临时122条款附加税下的19.2%上升至约22.3%。巴西的有效税率也从11.4%上升至14.8%,这反映了其单独征收的25%的301条款关税,而日本的有效税率则小幅上升,从12.6%升至13.3%。瑞士和加拿大的有效税率也分别从4.3%和4.1%上升至7.1%和5.3%。相比之下,越南的有效税率从13.2%下降至10.2%,韩国从11.3%下降至9.7%,台湾从5.5%下降至2.8%。其他显著下降的地区包括印度(从10.7%下降至8.3%)和墨西哥(从5.0%下降至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