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将为收入留在国内的出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印尼一名政府官员表示,该国正在制定一项计划,让银行为将收入留在国内的出口商提供融资便利。此前,商业团体抱怨称,新规定加大了出口商支付运营成本的难度。

根据本月早些时候出台的一项规定,从8月1日起,自然资源出口商必须将每份价值至少25万美元的出口报关单收入的30%存入国内金融系统三个月。

这一旨在增加国内外汇供应的规定,引发了出口商的强烈反对,他们表示,将资金存放三个月会占用运营所需的现金。

印尼煤矿工人协会(indonesian Coal miners Association)主席Pandu jahri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煤矿工人的利润率已经受到全球价格暴跌和燃料成本上涨的挤压,新规定将阻碍他们向承包商和供应商付款的能力。

印尼棕榈油协会(Indonesian Palm Oil Association)主席Eddy Martono也抱怨称,如果公司在三个月内无法使用部分收入,就必须为运营成本预留资金。

他对路透表示:“如果我们必须从银行获得贷款,将涉及更多成本。”

印尼经济事务协调部高级官员Ferry Irawan告诉路透社,政府正在敲定解决出口商担忧的规定。

他说:“我们将制定一项银行法规,允许背对背贷款,出口商存入银行的收益可用作贷款抵押。”

他说,有关部门还在制定新的税收激励措施,以确保出口商的在岸资金获得有吸引力的回报,这将与离岸定期存款的回报形成竞争,但他没有详细说明。

印尼政府已经对出口商在当地银行的印尼盾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设定了较低的税率。

今年早些时候,印尼央行(Bank Indonesia)推出了一种新工具,允许银行将出口商的资金转移到央行,这些资金将以高回报的定期存款形式存在央行。

印尼央行行长Perry Warjiyo周二表示,将修订央行有关出口收益的规定,以与政府新的出口保留规定保持一致,但没有提供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