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改革已开始取得积极成果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法规,斯里兰卡后裔(包括已放弃国籍的人和外国配偶)将能够获得永久居留身份。

根据新法规,斯里兰卡后裔或“其斯里兰卡国籍已根据《公民法》第 19、20 或 21 条终止”的人以及外国配偶在结婚六个月后即可申请。

但是,如果婚姻在 5 年内解除,PR 身份将自动终止。

斯里兰卡后裔是指其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出生或曾经或现在仍是该岛公民的人。

费用为 1,000 美元。儿童也可以获得 PR 身份,费用为 400 美元。

以前,前斯里兰卡人必须申请双重国籍,而某些国家不允许这样做。

但是许多国家都提供永久居民身份。

斯里兰卡的 PR 身份允许人们工作、经营企业、购买或继承财产。

有大量斯里兰卡人在外国获得公民身份,但没有申请双重国籍。

与西方国家不同,斯里兰卡也没有入籍途径,这导致他们拥有该国的所有资产并将其投资于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