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重点发展其私营部门,使其成为面向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重要推动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提高经济的自立能力。
这是政府关于执行2017年6月3日第12届党中央委员会第10-NQ/TW号决议的行动方案的第45/NQ-CP号决议的主要目标,该决议涉及私营经济部门的发展。
根据政府的决议,越南力争到2025年拥有约150万家企业,包括6万至7万家大中型企业。
该国还期望到2030年至少有200万家企业,同时建立许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高度潜力和竞争力的私营集团。
预计私营经济的增长率将高于经济的整体增长率,而到2025年,私营部门对国家GDP的贡献比例约为55%,到2030年约为GDP的60-65%。
私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预计每年增加约5%,而35-40%的私营企业将有创新活动,与东盟四国的领先集团相比,在技术水平、人力资源质量和竞争力方面的差距将缩小。
该计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完善机制和政策,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商业和投资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发展基础设施,提高私营部门的资源获取能力。它还旨在支持该部门的创新、技术应用、人力资源开发和提高生产力。
政府责成计划投资部协调有关部委和部门,研究和提出家庭企业的法律框架,为家庭企业扩大规模和提高经营效率创造条件。
要注意研究和完善鼓励企业投资农业生产和发展农业配套服务的机制。
要求工贸部与相关部委、部门和地方合作,提出有效开拓国内市场的方案和政策;支持企业应用数字技术方案进行产品追溯;加强对商业欺诈、操纵和市场支配的防范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