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认为韩国禁止进口日本水产品是“不正当歧视”

【共同社】关于韩国以福岛核事故为由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8县产水产品的问题,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专家组22日认为禁止进口是“不正当歧视”,汇总了建议纠正的报告。此外建议也同样解除对所有日本产食品的追加检查要求,围绕一系列限制提起诉讼的日本获胜。

  该专家组的裁定相当于“一审”判决,如有不服“二审制”下可在60天内上诉。鉴于韩国上诉的可能性较大,负责审理的上级委员会判断预计最早将在夏季前后。日本政府制衡韩国称“欢迎专家组的结论,要求切实且迅速纠正”。

  成为问题的是韩国禁止进口青森、岩手、宫城、福岛、茨城、栃木、群马、千叶8县捕捞或加工的所有水产品。报告称此举违反WTO的检疫相关协定,“是超出必要的贸易限制”,敦促解除日本主张的鰤鱼和秋刀鱼等总计28种鱼类的进口禁令。由于此次锁定了出口意愿较强的鱼类向WTO提起诉讼,可在栃木、群马两地捕捞的淡水鱼不在名单之列。

  韩国以所有日本产的食品为对象,在自主检查中即使检测出微量铯和碘时,也要求日本的出口商提供关于钚等其他放射性物质的检查证明。报告认为这形成了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得出了这一点也不正当的结论。

  韩国在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禁止进口8县的部分水产品。2013年9月以核污水泄漏为由把禁止对象扩大到8县的全部水产品,并强化了限制措施。日本就韩方突出的应对反驳称没有科学依据但未能推翻,于2015年8月向WTO提起诉讼。

  专家组曾于2017年10月向日韩通知了裁定结果,两国方面均透露结果对日本有利,但当时没有公开报告。

  福岛核事故后,香港、中国大陆和美国等限制进口以东日本为中心的部分产地食品。日本将以专家组的裁定为依据加强推动解除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