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年末,新规实施以来,共34家中国企业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企业通过备案并完成上市的全过程离不开备案中介机构的协助。回首2023年3月31日备案新规实施起至2024年末,境内多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备案中介机构,以发行人中国律师的身份助力中国企业走完上市全过程,并顺利获得融资,分布在境内的15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为34家成功IPO挂牌纳斯达克的中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通过De-Spac方式上市企业不在统计范围内)。其中,君金、竞天公诚拔得头筹,各帮助6家中国企业完成备案和上市,取得并列第一,汉坤帮助5家中国企业完成备案和上市,位列第三。
君金、竞天公诚、汉坤三家律所各帮助6家、6家、5家中国企业通过证监会备案并成功挂牌纳斯达克交易所,已经占到市场份额的一半。上述律所在此领域的专业度在多次实践案例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也在多次服务中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结合备案新规实施后的数据来看,各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地位是有目共睹的,团队业务能力和实操经验不断地为中国企业赴美上市提供坚实的支持和保障。随着中国证监会对于境外上市态度的积极导向,境外融资渠道的畅通和政策发展的利好,将鼓励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寻求更多的境外融资。更多中国企业想要走出去,就要选择更专业、更可靠的中介机构,目前来看,江苏君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汉坤律师事务所作为完成企业挂牌数量位列前三的中介机构,交出的答卷无疑是令客户和市场满意的。
其中,君金和竞天公诚已各自帮助6家中国企业通过证监会备案并成功于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并列第一。
君金
竞天公诚
汉坤排名第三,已帮助5家中国企业通过证监会备案并成功于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
其次,大成、德恒、锦天城、海问、环球,各帮助2家中国企业通过证监会备案并成功于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并列第四。
大成
德恒
锦天城
海问
环球
最后,君合、鑫诺、华商、道可特、京师、通商、源泰,各帮助1家中国企业通过证监会备案并成功于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
君合
鑫诺
华商
道可特
京师
通商
源泰
除了上述通过IPO方式赴美上市企业外,还有两家中国企业采用De-SPAC方式赴美上市,分别是Lotus Technology Inc.和Baird Medic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