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京奥运会费用分摊日本各地达成协议

关于2020年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费用负担问题,日本东京都、中央政府、奥运组委会、举办赛事的地方政府31日召开联络协商会,就分摊框架达成协议,奥运筹备工作有了进展。在获得曾表示反对的东京都外地方政府的理解、混乱状态得以平息的另一面,现阶段预计35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1亿元)左右的都外地方政府分摊额的详情成为了遗留课题,今后将以东京都和其他地方政府为主加紧磋商。

  协商会上,各方就警备和场馆交通确认将基于由办赛地方政府负担等的“申奥文件”来分摊费用。此次协议文件中写明由东京都承担都外地方政府持有场馆的租借费等。对于作为帆船项目赛场的神奈川县江之岛,东京都表示也考虑承担伴随赛场使用的营业补偿,包括曾是焦点的周边海域渔业补偿等。

  日本神奈川县知事黑岩祐治满意地说:“几近完美。虽然晚了些,但要赶紧着手为奥运作准备。”奥运相丸川珠代鉴于不久将举行奥运测试赛,指出“大概是在差点来不及的阶段敲定了下来”。

  东京都和奥组委出示的最新估算中,除备用金之外的办赛费用总额为1.385万亿日元,东京都和奥组委各负担6000亿日元,中央政府负担1500亿日元。东京都把办赛地方政府负担的的运营费从原先设想的约400亿日元压缩到350亿日元,但埼玉县等表示了反对,将留待今后得出结论。东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说:“将以今天的协议为基础,继续与各县磋商,开展详细调查。”

  丸川表态称,中央政府也将研究是否可以向都外地方政府提供补助或财政支援措施。都外场馆分布在北海道以及宫城、福岛、埼玉、千叶、神奈川、静冈6县。当天的协商会原计划仅向媒体开放伊始部分,但改成了全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