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FCC隐私规定的提案获美国众议院通过

美国众议院周二投票推翻了奥巴马时期一项针对宽带服务提供商的隐私规定,这鼓舞了电信公司但有可能扰动消费者保护标准。

投票基本上按各自党派立场,为215比205。

这项规定由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简称FCC)在奥巴马政府任期的最後几个月内采用,要求康卡斯特(Comcast Co., CMCSA)和Verizon Communications Inc. (VZ)等电信公司在徵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向第三方推介其应用和网页浏览历史。这遭到宽带服务提供商的反对,他们表示这会让竞争环境不公平地向互联网竞争对手倾斜,例如Alphabet Inc. (GOOG)旗下的谷歌公司(Google)和Facebook Inc. (FB),这些公司一般受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简称FTC)的监管,在涉及用户数据时面临的标准没有那麽严格。

国会民主党人及消费者保护团体周二抱怨说,这一倒退取消了对宽带网络用户的一些重要的法律保障。加州民主党参议员Anna Eshoo表示,该提案完全抹去了在互联网上对用户提供的保护。

但共和党人表示,大量的保障措施仍然存在,包括相关公司本身采用的那些联邦法律和政策,对用户的保护是充分的。

与此同时,电信公司表示,在与互联网公司相比较时,这一调整将给他们重新带来公平的待遇。

白宫周二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政府强烈支持推翻该规定,并批评FCC的规定背离了由FTC为网上隐私确立的技术中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