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派发政策“大礼包”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1月7日,乌鲁木齐市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公布涉及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和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增收等27个方面98条措施的政策“大礼包”。乌鲁木齐市副市长朱大纲表示,这是一系列“强信心、稳增长、稳就业、促发展”政策的首批政策。

此次公布的政策包括《乌鲁木齐市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乌鲁木齐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乌鲁木齐市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

《乌鲁木齐市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过重点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包括科技型企业、工业和建筑企业、服务业市场主体、农业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促进市场主体加速涌现,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增长。

《乌鲁木齐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从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问题出发,通过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助力个体工商户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促进政府职能更好发挥,促进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为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乌鲁木齐市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全市劳动力群体中最困难的长期失业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户、灵活就业人群中的低收入人群,通过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岗位扩容、创业扶持、职业技能提升、服务优化、兜底帮扶“六项行动”,全力促进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达到增收的目的。

既重眼前,又谋长远。朱大纲介绍,三项政策的出台,既关注解决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又系统谋划三年较长时期的工作规划。如,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分年度制定了各类市场主体中科技型企业、工业和建筑企业、服务业市场主体、农业市场主体、中小微市场主体和个体工商户每年增长的数量,力争三年时间,全市市场主体突破49万家,同时打造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形成量质齐升的良好发展格局。

又如,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增收方面,以创业社区建设为依托,按照“一年巩固、两年提高、三年稳增”的原则,明确2023年,以灵活就业和临时性、过渡性岗位托底就业为主,努力确保低收入群体“人人有业就,月月有收入”;2024年,以自主创业和企业稳定就业为主,通过技能培训,由低收入行业向技能型行业转移,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第三年,以创业主体稳定经营和企业就业为主,由短期临时务工岗位向长期稳定务工岗位转移,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增长,持续提升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细看三个方案,每个方案有资金、有政策、有目标、有考核。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增收方面,明确规定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至少建设1个“创业市场”,年内建成不少于100个“创业市场”,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不少于50%的免费或低收费摊位摊点用于创业,形成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示范基地。

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全市个体工商户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减负纾困。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同时通过推进“文化+”“旅游+”与新业态发展模式吸引四方游客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撬动消费需求,促进供需平衡发展。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方面,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加速成长,争取至2025年为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享受自治区高新技术奖励补助和研发补助1亿元;通过围绕乌市确定的十大产业,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注重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等路径措施,从融资、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减轻企业负担。

朱大纲表示,为确保政策落实,此次从组织领导、督查考核、政策激励等方面均制定了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还将陆续出台《乌鲁木齐市稳就业工作方案》《2023年创业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形成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