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房产新政,将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据四川省政府网站消息,7月21日,成都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7条具体措施,涉及提升供应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推进存量盘活、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等方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政明确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自2025年7月2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成都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自2026年1月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转让限制,更好支持居民换房需求。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同步加大。新政提出,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优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实施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机制,提高可贷额度。此外,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个人支付部分可提取公积金。

新政着力提升住房供应质量。将推动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等围绕轨道场站布局优质资源,发展高品质住房;推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完善配套,提升宜居宜业品质。重点商圈商业办公面积持有比例也作出调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重点商圈内不低于40%,其他区(市)县重点商圈内不低于25%,部分经批准区域可降至30%或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