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FTC)表示,将从周一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指导方针,包括“控股公司解释指南”。
修订旨在促进对韩国人在海外创办的公司的投资,此前这些公司被排除在《公平交易法》的企业风险投资(CVC)投资范围之外。
根据现行《公平交易法》,控股公司可以拥有CVC,但它们只能在CVC总资产的20%以内投资外国公司,以鼓励对国内中小企业和风险企业的投资。
然而,之前的解释指南将韩国人在海外创办的公司归类为“外国公司”,这使它们处于灰色地带,限制了投资。这一直是令人担忧的问题。
这类公司作为国内初创企业向国际扩张的门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通过在韩国设立当地办事处或研究中心为韩国经济做出了贡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FTC 修改了指导方针,将韩国人在国外创办的公司排除在外国公司的定义之外,只要这些公司符合《中小企业创业支持法》并为国内经济做出贡献。
新政策将适用于韩国国民持有 30% 以上股份且成立未满七年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