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金蓝领”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

据山东省发改委消息,3月16日,烟台市人社局发布《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启动两项培训的申报工作。

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养对象以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主,培养期限原则上为1年,高级技师可延长至2年。全市每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不低于20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200人。符合培训条件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可以分别采取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和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进行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相应培训。学徒培训期满,可直接参加相应技能等级评价,合格者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对完成学徒培养的企业,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财政部门按照每人5000-7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金蓝领”培训是采取院校与企业合作、理论与实训结合的办法,培养思想道德好、技能水平高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为培养标准,侧重学员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全市培训计划约300人。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5000元。

2023年“金蓝领”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日期截至3月29日。相关文件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文件-人才服务-技能人才”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