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年首批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专项债券发行

据辽宁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省财政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圆满完成今年我省首批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专项债券46.5亿元的发行工作。

据省债务办市县债务管理部负责人王春雷介绍,本批债券发行期限从10年期到30年期不等。“这种期限跨度的设置,可以实现项目生命周期与债券发行期限科学匹配,既能有效扩大政府投资规模、兼顾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又可以促进债券结构持续优化、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本次发行的专项债券,募资方向聚焦“五大安全”,集中支持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和重大区域战略项目,兼顾老旧小区改造、供热供排水改造等民生工程,支持的54个项目均为在建项目,总投资超1000亿元,短期内可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有效释放专项债券政策效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债券的发行,充分体现了财政金融协同发展的政策导向。比如,债券支持项目中,获得省以上专项资金支持的占比超五成,“这能有效推动债券资金与其他财政资金等统筹,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政策‘1+1>2’协同效应。”王春雷表示。同时,专项债券资金用作资本金的项目有14个,占比超四分之一,而且多个“债贷组合”项目落实落地,带动银行贷款等市场化融资资金200亿元以上,这意味着该批次债券充分激活了金融资本参与积极性,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