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政府网站消息,6月21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5月末,我省城镇新就业36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1.4%;新增就业20.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6%。
从新就业情况来看,营口、沈阳、抚顺、阜新和丹东同比增幅较高,分别为50%、33.3%、30.6%、23.6%和10.7%。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9.9万人,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55.4%。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人数10.8万人,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30%。单位就业人数32.9万人,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91.6%。
从就业形式分类情况看,在全省城镇新就业的36万人中,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分别占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的91.6%和8.4%,其中单位就业人数同比上升12.8%。从经济类型分类情况看,全省城镇新就业人员中,国有经济1.6万人、集体经济0.5万人、私营个体6.4万人、有限责任和股份制19万人、外商及港澳台投资0.4万人,分别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的4.5%、1.3%、17.9%、52.9%和1.1%。
从产业分类情况看,全省城镇新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1.8万人、第二产业就业7.7万人、第三产业就业23.5万人,三个产业用工都出现了上升趋势,其中第一产业同比增长188.9%,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同比增长5.4%、10.3%。从行业分类情况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万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9万人,制造业5万人,批发和零售业4万人,分别占单位就业总数的19%、18%、15.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