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政府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提高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等涉砂活动监管效能,精准、高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辽宁海事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
据介绍,依法开采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其运输、过驳、装卸、堆存等,实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而河道、航道整治疏浚产生的砂石不上岸利用的除外。管理单上包括: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编号、监督举报电话、查询电话、砂石来源、过驳、转运、运输、审核等内容,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实行一车(船)次一单。
目前,我省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采用纸质管理单形式,并将结合实际逐步向电子管理单过渡。采运管理单按要求应当在河道砂石装载现场填写,内容清晰、真实、完整、准确。河道砂石需水上过驳或砂场转运的,可由水上过驳区、砂场经营主体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一体化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完善的部门协作机制,明晰管理单制度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持续保持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