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稳市场主体12条政策措施

6月17日,大连市在谋划项目和发展资源清单推介大会上发布稳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12条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创新能力强、市场活跃度高、竞争与合作充分、大中小微主体全面发展的市场主体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内容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高。不仅直面主体需求,抓“大”顾“小”,同时注重加强政策协调,形成合力。政策制定汇集了大连市在优化市场环境、强化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对稳定市场主体、推动经济发展形成了有效的政策支撑。此外,政策措施坚持统筹兼顾,覆盖面广,涵盖商业服务业用地优惠、鼓励闲置门头房出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活消费市场等领域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其中,在提高政策含金量、惠企利民方面,大连市实施“商业服务业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租赁)的,出让(租赁)底价可按市场评估价格的70%确定”“建立招投标‘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清单中的企业可使用‘信用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费用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出资解决”“对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6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时,发放旅游消费券1500万元,用于国家A级旅游景区门票和博物馆门票消费使用。设立“引客入连”专项奖励300万元。对组织接待游客来大连参加一日至三日游的旅行社,年接待总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含)的,按不高于20元/人/天进行奖励。对组织相关旅游包机和旅游专列的,每航班补贴不低于2万元,每专列补贴1万元。向大连市居民发放总额为1500万元的出租车乘车消费券,用于出租车承运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