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取消国家对黄金生产的垄断

《每日经济》 DailyEconomic  –  越南正式取消了国家对金条生产的垄断,这标志着越南黄金市场的动态发生了重大变化。

8月26日,政府发布第232/2025/ND-CP号令,废除第24号令第4条第3款,从而取消了国家对金条生产、原金出口和生产金条所需原金进口的垄断。

因此,该法令规范了黄金交易活动,包括黄金首饰和艺术品的生产和加工、黄金首饰和艺术品的交易、金条的生产、金条的交易、黄金的进出口,以及其他黄金交易活动,如基于账户的黄金交易和黄金衍生品。

该法令还修订了金条的定义。金条现在被定义为一种印成金条的黄金产品,标有重量和质量,并标有越南国家银行(SBV)授权生产金条的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商标。

此外,SBV将在特定时期组织金条生产。

为配合《信贷机构法》规定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将“信贷机构”改为“商业银行”。这将金条的生产和进出口活动限制在商业银行,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信贷机构。

该法令还修订了第4条第6款,规定金条生产是一项有条件的商业活动,需要获得SBV的许可。这一修正案将框架从垄断转变为许可制度。

该法令引入了黄金交易支付的新规则。

每天买卖黄金VNĐ20万美元(758.58美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客户在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分行的支付账户和黄金交易企业的账户进行。

这一规定确保了客户信息的核查,同时避免了额外的义务,因为在账户开立和使用时核查已经完成。该规定旨在提高黄金交易的透明度。

此外,第232号法令规定了从事黄金首饰和艺术品生产的企业的责任。第11条第1款规定的商业银行销售从企业购进的原黄金,必须依法开具和使用电子发票,妥善保管原黄金销售交易数据,并按照本行行长的要求与本行对接,提供相关信息。

这些新增规定强调了企业在确保原黄金交易的透明度和控制方面的责任。

8月26日,在市场上,SJC金条的报价为每两VNĐ125.7万美元,每两买家的报价为VNĐ127.7万美元,创下了历史最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