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出台“好房子”十条措施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3月2日,昌吉市发布《2026年昌吉市“好房子”十条措施》,以“提质、惠民、稳市”为导向,打出政策组合拳,回应群众安居优居期待,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从“规模增长”向“品质提升”转型。

昌吉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马建明介绍,此次出台的十条措施重点围绕品质提升、金融支持、购房优惠、民生保障、服务优化等方面,紧扣民生需求、贴合市场实际,形成精准高效的政策体系。

聚焦品质升级,昌吉市全链条打造“好房子”。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对市级以上“好房子”示范项目给予奖励、纳入白名单并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项目一专班+包联”制度,保障住权产权同步交付。优化容积率规则,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明确客厅挑空计容标准,鼓励优化户型设计。完善地下空间与车位配建,规范子母车位标准,阶梯式减免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款。同时出台共享空间激励政策,小区架空层、飘窗、露台、无偿移交的公益性配套设施、业主共用下沉式文体设施等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推动小区配套升级、居住体验提升。

聚焦民生普惠,全方位降低置业成本。政策覆盖刚需、改善、新市民、青年人、人才等群体,多重红利叠加降低购房门槛。2026年内新婚或生育新生儿家庭,不限户籍,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享2万元政府购房券;首套新房按网签总额1%给予补贴,人才可同步叠加州级人才引进补贴。实施阶梯式团购优惠,个人拼单享受同等待遇。全面推行住房“以旧换新”,旧房交易中介佣金由房企承担,180天内旧房未交易成功的,可按购房人意愿全额退还新房购房定金,打通“卖旧买新”置换通道。

据介绍,依据“十条措施”,昌吉市将进一步强化金融与民生保障,提升安居获得感。公积金政策大幅优化,支持父母子女公积金互提支付首付及还贷,开通公积金余额按月对冲商贷业务,减轻购房者月供压力;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购买昌吉市“好房子”、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现房、全州范围内“以旧换新”自住住房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再提高30%,最高可达156万元,全力支持群众购买高品质住房。教育配套同步升级,购房群众凭网签合同与契税凭证即可申请子女入学,不受网签满两年限制。保障房实行提质不提价,按“好房子”标准建设;推出“以租转购”激励政策,在昌吉市租房的群众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时,开发企业可承担购房人2年以内的租金,助力租房群体实现从“租房”到“买房”的安居升级。

此外,昌吉市还将通过白名单管理、审批绿色通道、计容政策优化、金融支持倾斜等举措,持续优化房企发展环境,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引导房企深耕昌吉、打造精品,构建“以产聚人、以城留人、以房安居”的良性发展闭环,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马建明表示,作为“乌昌石”城市群关键节点和乌鲁木齐半小时经济圈核心承载地,昌吉市将深度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依托城市规划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全力打造北疆地区最具活力的宜居宜业增长极,让更多群众在昌吉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