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8部门单位出台举措 优化供需

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10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促进德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解读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举措》进行解读。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包括延续1%购房补贴、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青年首套购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带动了房地产销售市场。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8个部门单位制定出台了《举措》。

在贷款办理、税费缴纳等方面。在二手房、工业、商业等不动产交易中全面推行“带押过户”。买卖双方贷款既可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也可在不同银行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及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均可办理。全面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不低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今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亦可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全面落实购房退税政策。在德州市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在我市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满足群众改善型住房需求方面。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全面落实《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围绕“质量、功能、低碳、服务”四个重点,推进高品质住宅开发,培育一批设计好、质量好、环境好、服务好的开发项目,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坚持“党建引领、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群众评价”原则,持续用好“红蓝黄黑”四色榜、物业企业信用管理等措施,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社区承载功能。围绕在售楼盘,优化城市功能配套,完善教育、医疗、养老、公园、商业等配套,扩大优质学区资源供给,加快完善社区建设。积极推行房票制度。鼓励采取房票方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鼓励享受增减挂钩政策的农民用房票进城购房置业。

在促进购房消费方面。鼓励开发企业配套推出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团购活动,加强相关产业链共展,引导家电、家装、建材等企业同步开展优惠促销活动。

在帮扶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一官两员”(首席服务官、帮办员、督办员)作用,开展多形式多频次的“送技术”“送政策”活动,为开发企业提供设计、施工、销售、运维等技术方面的服务,帮扶解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