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抓好“稳金融、促发展、防风险”各项任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力支持青海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实体经济发展,着力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引导信贷保持合理增长。会同金融机构深入各市州、工业园区开展8场金融综合服务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成33家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融资意向6.14亿元。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融资补充作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截至6月末,省内小额贷款公司向实体经济提供贷款新增3.27亿元,担保公司新增担保金额55.78亿元,全省2家续贷运营机构已累计为158家中小企业发放续贷资金6.13亿元,贷款余额10笔5190万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入驻“青信融”平台。截至6月末,入驻机构达到1076户,发布金融产品225项,受理融资需求1117笔,成功放款10.25亿元。

聚焦扩大直接融资,着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鼓励引导企业提升直接融资意愿。会同相关部门在北京召开“西部矿业金融推介会”,向70余家国内金融机构全方位宣传推介,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发债难题。今年以来,全省完成直接融资32.14亿元。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推进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洁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上市进程。建立青海省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分梯次开展孵化培育工作,逐步推进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全力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强化保障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青海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聚焦促进乡村振兴,着力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推动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范围有效延伸。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投资运行。先后投放7600万元设立青海绿色共盈壹号股权投资、海南州优势资源发展基金、循化县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三只子基金,有效带动了当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上半年,我省绿色贷款余额1827.05亿元,较2020年末增加25.28亿元,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27.08%。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水平。持续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改废”工作,着力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合规性经营检查,强化风险研判,进一步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修订完善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制度,压减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中间环节,将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全面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推动将日常监管工作对接至青海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聚焦防范金融风险,着力做好金融市场乱象整治。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西宁市组织开展第七次“清楼扫街”现场检查活动,共排查出27家高风险隐患公司,并将其纳入风险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监测管理。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千人次,有力提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非法集资新发案件、集资金额、参与人数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