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锚定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装机1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4亿千瓦的目标,助力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行动方案》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我省清洁能源优势,以“双主导”推动“双脱钩”,到2025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基本建成,零碳电力系统基本建成,光伏制造业、储能制造业产值分别过千亿元,力争实现“双脱钩”,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青海贡献。
为加快推动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全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部署“六大行动”:清洁能源开发行动,围绕水、风、光、地热、天然气5个能源品种,明确推进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等5项任务;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行动,围绕加强省内骨干电网建设等6个重点开展工作,引领全国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示范行动;清洁能源替代行动,通过部署电能替代、清洁取暖、绿色交通、绿氢应用、城乡用能5个工程,促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储能多元化打造行动,从推进储能工厂、抽水蓄能建设,发展新型储能、建设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打造多元协同高效储能体系;产业升级推动行动,依托光伏、储能、水电、风电前沿技术应用,形成绿色技术和标准体系,推动技术创新,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机制建设行动,通过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保障清洁能源消纳、引导绿色能源消费,深化我省“能源革命”构建市场化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