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推出65条具体举措支持全省稳经济

原标题:省财政出台65条措施支持稳经济 涵盖税收、专项债券、政府融资担保、民生社保等方面

据辽宁省政府网站消息,细化相关政策,有序推进落实,省财政厅对照国家、省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形成65条具体工作举措,抢抓时间窗口,全力支持全省稳经济大盘。从6月9日召开的全省财政支持稳经济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这65条措施涵盖税收、支出政策、专项债券、政府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民生社保等方面。

针对落实留抵退税扩围政策,省财政厅出台的各项举措,旨在督促各地区加快退税进度,加强资金保障,帮助指导市场主体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政策等。据介绍,今年以来,为做好退税资金保障,省财政厅已下达县区财力性补助60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7.6亿元,其中中央下达我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144.2亿元,已全部下达到市县。

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方面,相关举措要求各地区要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并加强支出进度考核,让宝贵的资金效力尽快发挥。

国家明确要求,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发行完毕,8月底前力争基本使用完毕。为此,省财政厅强调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尤其要抓好项目储备和建设。各市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专项债券在稳增长、稳投资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助企纾困政策有效落实,省财政厅在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社保费缓缴和稳岗等政策方面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其中重点强调要充分考虑保险费缓缴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养老金省市分担机制,将分担资金按时足额上解到位,确保全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省财政厅还结合当前形势,完善措施,创新支持方式,优化政策供给,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为健全机制,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全省财政系统在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支持政策、落实好社会民生兜底保障等领域出台了具体措施。

当前正处于决定全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为此,省财政厅要求全省财政系统紧盯重点任务,提升管理精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为稳住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