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延续、优化失业保险稳岗扩就业政策

8月26日,从锦州市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的政策效应,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失业人员生活,锦州市对相关政策进行延续和优化,促进失业保险“稳就业”“保生活”作用双管齐下。

稳就业方面,锦州市延长实施普通性稳岗返还政策至2021年底;扩大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首次将在锦州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同时,扩大“免申即享”覆盖范围,由原来的10人以下参保单位扩大到200人;降低政策门槛,在参保企业核定裁员率时,继续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按参保职工总数的20%掌握。另外,年底前,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36个月继续放宽至12个月,全力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转换能力,稳定企业就业岗位。

保生活方面,锦州市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对于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期限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将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