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是“交通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助力全省农民走上“方便路、致富路、幸福路”。7月30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6月末,辽宁省已下达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资金33.5亿元,强力支持各地抢抓有效施工期,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工程。
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省财政厅将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实现资金单独调拨、专项对账,动态监控、实时跟踪,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跟踪农村公路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和支出流向。同时,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对支出进度较慢地区重点督办,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对个别工作推进较慢的地区开展实地督导。在科学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省财政聚焦薄弱环节,突出结果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目前,辽宁省已有抚顺县、盘山县等6个县被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评定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得到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十三五”以来,辽宁省已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及维修改造资金201.6亿元,支持建设农村公路2.3万公里、维修改造农村公路2.3万公里。在村村通、乡镇通硬化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村委会、学校等重要节点全部通硬化路,自然屯通硬化路比重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