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科技企业发展,辽宁省再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决定对科创板首发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1500万元补助;对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对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融资额1%给予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司债、双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实现债券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补助500万元。这是记者日前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对接会上得到的消息。
据悉,为撬动信贷投放,辽宁省将对银行机构投放科技企业的贷款本金损失给予风险补偿,选择具有合作意愿、具备一定财政实力、科技创新资源丰富、科技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试点。优先与风险控制能力强、科技金融服务意识好、科技信贷政策完备的银行机构合作,由省科技厅筛选科技企业,择优确定拟支持企业名单后,向试点银行推荐。经认定的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可优先纳入风险补偿支持范围,省科技厅与试点地区共同研究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省级风险补偿资金要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风险,并随贷款增加逐年提高资金池规模。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辽宁省对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支持、纳入省科技厅支持名单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支持的企业包括:资格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省科技厅备案的省级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获得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纳入省科技厅支持名单,且单户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科技企业,由省财政给予贷款本金2%的贴息支持。
为持续优化对科技企业的担保增信服务,辽宁省设立沈阳、大连、鞍山、盘锦、朝阳5家政策性科技担保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省担保集团、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行机构四方按照2∶4∶2∶2的比例分担代偿风险,提升其服务科技企业担保能力。同时,为提高其服务科技企业的积极性,对单户担保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且免收担保费的科技担保业务,省财政给予年化2%的费用补贴;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省财政给予年化1%的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