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1—11月,新疆全区税收收入完成140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9.2亿元,同比增长7.6%。这一增速较1—10月提高1个百分点,创下前11月最高水平,且税收收入增幅位居全国第二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税收运行呈现稳步向好态势。
分税种来看,各主要税种表现亮眼,多税种拉动税收增长成效显著。国内增值税完成503.4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增长2.8%,拉动全区税收收入1个百分点,增长主要受上年留抵退税带来的低基数影响;企业所得税完成207.6亿元,同比增加15.2亿元,增长7.9%,拉动全区税收收入1.2个百分点,增长原因主要是税务部门依法对不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进行清查追缴。
个人所得税完成65.6亿元,同比增加7.3亿元,增长12.5%,增长得益于税务部门加强企业股权交易合规性管理;资源税完成186亿元,同比增加28亿元,增长17.7%,拉动全区税收收入2.1个百分点,主要受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影响。此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完成77.5亿元、71.7亿元,分别增长15%、16.2%,主要是税务部门持续加强税收征管,加大以前年度税收清缴力度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