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核心竞争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作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公告,明确自今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准确帮助企业及时享受今年国家密集推出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和完善的税费支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以连续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持续完善政策直通服务机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及战略发展方向为其“量体裁衣”,快速响应涉税需求,深耕税收营商环境沃土,助力企业开出更多“创新之花”。
作为乌鲁木齐县首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制造业企业,新疆硅质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主营耐火材料、建筑制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等业务。近3年来,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4.88万元,先后完成了袋式收尘器、石灰石破碎机、湿式电除尘器等设备的更新,有效改善了废渣回收率低等问题。
“从前允许企业在10月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现在7月就可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提早兑现,让我们的现金流更加充裕了。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我们在7月申报期就申报享受了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在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方面的资金压力。”新疆硅质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暴玉玲说。
今年以来,为加速推进“政策找人”,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精准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持续完善企业成长档案,在靶向推送最新政策基础上,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研发立项、项目鉴定、账目归集、纳税申报、涉税风险等开展逐户跟踪指导,帮助企业为研发成本做好减法,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针对不同研发项目,税务人员从立项流程、费用归集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让我们少走了许多弯路。”暴玉玲说,受益于税务部门的“一对一”辅导,该公司近年来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就算遇到拿不准的问题,在线咨询也能有效解决。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今后将深入对接企业实际需求,从政策辅导、动态监测、定期回访、风险提示等方面强化政策落实跟踪管理,助力企业在科技创新全链条、各环节都得到提升,让更多创新种子在天山南北加速成长为产业大树,为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