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税惠添“绿” 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近年来,“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围绕税收职能,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制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速企业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积极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乌鲁木齐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厂自2020年以来,已累计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30余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2500余万元。“我们承担着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主要是将垃圾作为发电的原料,通过焚烧进行能源转换并发电,实现资源循环可持续利用。”该发电厂厂长朱良意表示,近两年,公司投入近百万元进行环保设备升级改造,使得焚烧垃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标准的20%左右。

“以往我们每天只能处理2000余吨垃圾,通过持续开展生产技术创新,选用更加低能耗的环保设备,逐渐提高了垃圾处理效率,如今每天可处理垃圾近4500吨,基本能满足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量,年发电量可达4.3亿度,对城市环境科学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朱良意说。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今后将继续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供“定制政策包”,通过“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实现转型升级、清洁生产,为助力更多企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