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消费者满意度位居全国第四

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8.81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其中烟台市得分89.17分,位居第四名。这是烟台市继2020年以83.11分位居第八名和2021年以85.29分位居第六名后,在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的又一突破。

据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测评将“消费者满意度”定义为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的情绪反馈,是以百分制的形式测评出来的消费者主观感受。2022年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25个三级指标组成,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于2022年第四季度在100个被测评城市同步开展调查。受疫情影响,调查采取线下拦访、扫码答题、线上调查三种方式,共计回收有效样本61930个。

近年来,烟台市各职能部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重视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高品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