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发布商务领域促消费政策措施

据山东省发改委消息,为全面落实省委、市委促消费工作部署,提振我市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东营市商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财政局发布《2023年东营市商务领域促消费政策措施》,详情如下。

一、发放汽车消费券。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关于印发<东营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商务字〔2022〕29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燃油和新能源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在省内登记上牌(二手车除外)。上半年,全市新发放5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省级财政补助50%,剩余部分按照市县2:8的比例分担。

二、加大电商平台培育引进力度。推动市内有实力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加快引进市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实现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排名前5位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支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举办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对参与山东好品电商直播专场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市级财政安排90万元,对一季度组织超过100家企业、举办1场以上直播电商促销活动且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排名(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总量、增幅分值按5:5计算)前3位的县区、市属开发区,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

四、促进社区便民消费。实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在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丰富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以及教育、文化、娱乐、健身、医疗、康养等便民业态,一站式满足居民生活和服务消费需求。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对改造提升效果明显、拉动消费作用突出,达到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标准且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

五、促进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支持商业步行街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等新建改建,提升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市级特色商业街区,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特色商业街区进行奖励。

六、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支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品牌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七、多举措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年夜饭消费黄金档期,推出不同档次、不同品味的菜肴,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推出年夜饭系列预制菜,开展年夜饭到家服务,扩大年夜饭消费。联合电商平台举办“迎新春、庆元宵”等线上餐饮促销活动。一季度,在全市各县区及市属开发区举办“美食不打烊欢乐过大年”等系列促销活动12场以上,市级财政安排90万元,对综合评比前3位的活动举办费用给予全额支持,每个活动最高支持30万元。全市安排财政资金500万元发放餐饮消费券(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根据常驻人口比例分担80%,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鼓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餐饮消费券。

八、支持会展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类展会的扶持力度,对在东营市专业展馆举办展期3天以上(含3天),展览规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消费类展会给予支持。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展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进行奖补,用于降低展位费用。

九、深化“惠享东营消费年”活动。以“惠享东营消费年”为主题,围绕餐饮、购物、家电家居建材、汽车、电商五大板块,策划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打造“约惠春天”“醉美夏夜”“乐购金秋”“浪漫冬日”四季特色品牌,持续推动释放消费需求,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对促消费活动进行支持。

十、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推动消费新业态下乡,举办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绿色建材下乡、品牌商品巡展、后备箱集市等促销活动,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引导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 沉农村市场,利用连锁门店、物流仓储设施、前置仓等,开展商 品促销、直购代售、家电以旧换新等。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按2023年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的比重给予奖补,支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对商贸流通企业、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到乡镇及以下市场促消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费用给予补助。

十一、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2023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且贡献率前3位的县区、市属开发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用于支持促消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