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5%

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我市2021年居民收入增速回升,消费潜力有待释放。

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169元,同比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74元,同比增长10.2%。从收入结构看,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较快,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增速平稳。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3804元,同比增长7.8%,仍低于2019年的水平(8.5%)。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受两方面因素影响,在疫情防控方面,得益于烟台市较高的疫苗接种率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未受到疫情干扰,工资性收入恢复得到保障;在政策保障方面,政府出台多项稳就业政策,召开专场招聘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措施促进居民就业,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经营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638元,同比增长9.5%,两年平均增长5.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5.3%。

转移净收入增速加快。我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921元,同比增长10.6%。“转移净收入是我市居民收入的第三大来源。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是拉动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根据山东省统一规定,自2021年7月份起,养老金等各项社保标准调整落实,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养老金大幅提高了。”该负责人说。

财产净收入保持稳步增长。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266元,同比增长6.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仅为5.7%。 由于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最小(7.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拉动有限。

在消费方面,2021年,烟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21元,同比增长9.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178元,同比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472元,同比增长13.4%。

2021年,我市居民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五一、十一等小长假以及烟台举办的文旅节活动,带动了居民消费热情,人均消费支出增幅逐步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八大类消费均呈增长态势,其中,交通通信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分别增长16.4%、18.9%,增速较快,政府促消费政策成效显著。同时,随着新冠疫情对日常生活冲击减弱,社会生活秩序步入正轨,我市居民消费升级进程重启。居民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及服务)同比增长12.6%,对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的贡献率为54.6%。2021年,居民文化生活和休闲娱乐更加丰富多彩,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同比增长18.9%;交通通信增长迅速,同比增幅为16.4%。

“2021年,烟台市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对消费市场的影响,积极探索、主动寻变,借助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全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助推居民消费加快恢复。” 该相关负责人说。

面对居民收入和消费存在的工资性收入增长有待进一步加快、收入结构欠合理以及居民消费需进一步优化等相关问题,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的相关负责人提出了相应建议:“我们建议要继续加大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的力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同时,要继续创造良好业态环境,积极拓宽居民经营性收入渠道,稳步提高财产性收入,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确保居民收入快于物价上涨水平。除此之外,要继续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实施发放消费券补贴、减免税等政策,进一步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统筹做到传统消费不缩水、新型消费高增长、热点消费抓时机,进一步激活消费潜力,全面提升居民消费空间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