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认定及服务办法》正式印发

据四川省经信委网站消息,12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认定及服务办法》近日正式印发。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四川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五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加快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助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厅会同市(州)建立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库,实施省市(州)分级联动培育,全省共培育不超过300户企业。其中,省级重点培育100户,市(州)联动培育不超过200户。

《办法》提出,支持能够实现“两个倍增一标杆”目标(即:“贡嘎培优”企业营业收入实现倍增,助力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力争实现倍增,建成低碳高质量发展标杆),有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特征的企业。《办法》所认定服务的企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企业。

其具体办法是:申报企业须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连续经营1年及以上,发展战略清晰,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属于“16+1”等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以及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的企业;申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须达10亿元及以上。到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至少实现翻倍的企业。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到2025年预计研发经费支出金额至少实现翻倍且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超过2%,同时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得低于当年申报期水平的企业。

同时,申报企业须已经获批或者预计能够获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零碳工厂等绿色称号(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除外)。申报企业原则上要有明晰的市场拓展、投融资或兼并重组计划。积极支持有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已获得直接融资(含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投资,实现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

此外,申报企业还须在近3年以来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生产、质量等事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