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上午,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杭埠镇滨湖观澜小区,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开展现场核查与执法检查。
经现场核查,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擅自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二、消防设备间及通道内堆放杂物,存在堵塞、占用消防设施的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消防大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责令物业管理单位限期清理恢复,并明确要求:消防设施及专用房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须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整改期限届满后将组织复查,逾期未改将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针对该小区地下室潮湿问题,执法人员结合其他小区同类问题的处置经验,提出了技术性防潮整改指导意见,要求物业公司参照行业规范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改善地下空间环境质量。
物业负责人当场表示将立即组织整改,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