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据安徽省政府网站消息,9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情况。近年来,安徽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美丽安徽建设,创新体制机制,聚力污染防治攻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美丽安徽建设蓝图初步形成。

我省印发实施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从绿色发展、优美环境、秀美生态等7个方面,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山川建设。

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巢湖综合治理和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34.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首次监测时下降1/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2.9%,较2015年上升11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突破90%。今年1月至8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4.7微克/立方米。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决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研究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严格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实现全省316个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全覆盖,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扬子鳄等一大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我省深入实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高整改质效。截至2024年8月底,中央层面交办问题388个、完成整改351个,省级层面交办问题4192个、完成整改3697个。构建环保惠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餐饮油烟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7万余个。

全省域内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支持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培育。制定生态环境地方标准72项,推动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加快建设循环利用体系,全域梯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4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城市及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多层面、多领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我省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经验,实施皖苏、皖赣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实现全省重要河流域、湖泊生态补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