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记者最新获悉:芜湖市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实际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目前,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BP。

据悉,此次调整主要是地方根据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自主调节。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城市政府可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进行动态评估。

评估期内,符合条件的城市,地方政府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本次调整适用于芜湖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进一步拓宽了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空间,银行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灵活确定首套房贷利率。同时,对首套住房执行更优惠的利率,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房贷利率五年期LPR-20BP是指贷款利率为最新的贷款基础利率(LPR)再减去20个基点(BP),其中1个BP等于0.01%。LPR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础贷款利率,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LPR形成机制计算而来。举个例子,如果最新一期5年期及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95%,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个基点(BP),即3.75%。这种利率政策通常适用于贷款期限较长、较大金额的房贷,由于LPR是动态变化的,因此房贷利率也随之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