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标准由不超过13平方米调整为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持有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计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统计年鉴显示,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为35.3平方米。
政策调整后,申请条件变动不小,单身申购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面积须在35.3平方米以下,两口之家、三口之家、四口之家的申购限制分别为70.6平方米、105.9平方米、141.2平方米,可以说是涵盖了大多数工薪收入家庭。这也使那些在主城区工作、但在其他区(市)有住房的市民有机会在主城区参与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缓解上下班长距离通勤压力,实现“职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