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法护航先进制造业发展

据山东省发改委消息,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先进制造业推进条例》。“条例的个性,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巡视员石晓说。

条例共20条,紧扣立法功能定位,围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转型、绿色化发展,从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实施路径和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经验总结和完善制度设计,将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新质量生产力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的特点,条例从高质量发展的维度,对先进制造业的基本要求做了概述性的规定。要加强重点领域运行、分析研判和政策引领,协调解决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先进制造业扩量提质增效,保持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

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突出我省制造业产业结构特点,条例明确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优势提升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的重点行业领域,多维度促进先进制造业生态化集聚,条例规定构建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统筹推进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加快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主导明显、资源要素集聚、特色错位发展的集群发展格局。

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和路径,条例规定,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良好开展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核心技术攻关,雕塑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加强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投资引导和资金支持。条例明确提出了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的道路,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发展智能制造和智能条例还规定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速,支持工业园区循环化碳改造,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制造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条例在总结提升我省产教融合人才培育的经验实践基础上,规定推动先进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多渠道培育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方式,优化能源供给和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