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鼓励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

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为鼓励在德州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科技局研究起草了《德州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办法》提出,市政府每年度开展一次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每年认定总数100项左右,其中一等成果20项左右、二等成果30项左右。

市科技创新成果采用提名制,提名人员(部门单位)包含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德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国家、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专家或在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