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发布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告诫书

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哄抬价格。

《告诫书》提醒市民,我省所产食盐以井矿盐和地下卤水制盐为主,不受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影响,且我市食用盐储备充足,市民不必跟风抢购,可按需理性购买。同时,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电话12345、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