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山东省首部基金行业评价标准

据山东省政府网站消息,3月1日,济南乃至山东基金行业首部行业评价标准——《济南(区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评价标准(试行)》经济南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五次会议和第一届会员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行业标准的制订,是济南(区域)基金行业“六个一”工作目标的历史性跨越,这对于规范引领济南基金行业稳健顺利发展,促进整个行业“走在前开新局”,树立行业发展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济南(区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评价标准(试行)》由济南基金业协会发起讨论并起草,旨在进一步规范济南(区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业务评价,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树立,提升基金管理能力和更好地服务区域科创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行业评价标准”主要分为“总则、组织实施、评价标准、评价结果、评价管理、附则”六部分,针对济南(区域)注册的基金管理机构或国有投资控股的股权投资机构、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评价。评价标准的设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分别由投资回报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服务企业创新能力、行业自律等7大项、36个子项构成,以多维度数据为主要依据,争取客观公正地评判协会会员机构的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供省、市(区县)级政府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政府引导基金、国有投资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参考,持续推动基金行业围绕“评保贷投易租担”科创金融要素的扶优限劣和专业引领的责任担当。

据介绍,作为地方性行业协会主导,山东首次发布的股权投资行业评价标准,相较全国性、行业性评比更加侧重财富增长指标,本“行业评价标准”更加看重机构投资后对区域科创经济的直接贡献,如科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科技成果引进、高端人才引进、增加社会就业、创造地方税收贡献等维度指标;同时,行业标准更注重该基金对地方促进产业升级、产业创新双招双引的助力和赋能,进一步发挥地方引导基金的扩大效应,对科创金融“投早、投小、投科技”起到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