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海东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3692元

据青海省商务厅消息,今年以来,海东市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有效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向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海东市一产增加值增长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64元,同比增长8%,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前三季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3692.63元,同比增长15.63%,居全省第一位。

海东市坚定不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衡量政治站位的标尺,强化政治担当,全方位压实各级工作责任。聚焦防返贫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对全体农户“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以及突发困难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目前,全市累计识别“三类”监测对象5016户1.94万人,其中,年内新识别监测对象1733户6996人,监测对象纳入率达11.75%。

聚焦“3+1”保障,海东市全面夯实脱贫基础。在教育保障方面,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8.2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98%,送教上门达标率为95.45%。医疗保障方面,对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对象(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并代缴。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28.9万人,参保率为98.3%;脱贫人口参保16.18万人,参保率达100%;农村低收入人群参保10.59万人,参保率达100%;资助重点困难人群11.79万人,资助参保金2467万元;全市医疗救助享受报销35.73万人次,报销金额达27893.33万元。

同时,积极落实农牧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动态监测排查、房屋安全鉴定及危房管控工作,将符合“一户一室”政策要求的“六类重点对象”及时纳入农牧民危房改造和地震改造范围。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排查和日常监测,全市农村供水均监测正常。落实各类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4.2亿元,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41项,受益人口39.65万,目前已完成投资2.3亿元;落实资金1147万元实施人饮维修养护项目6项,维修养护人饮工程50处,改善93处人饮工程水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