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今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气候异常特征显著,进入7月后,全市范围内降雨较常年同期大幅增加,出现多轮分散性雷暴、局地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其中以7月8日至11日和7月23日至26日两轮降雨影响最为严重,对我市部分地区农牧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批示要求,要充分认识防汛救灾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落实落细各项应对举措,切实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牧民群众利益。市农牧局、财政局第一时间响应,加强部门间联动,多方筹措资金,及时调拨救灾物资,积极组织受灾地区农牧民开展生产自救。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农牧技术服务队、科技特派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150余人,结合不同受灾情况,从灾前预防、过程应对、灾后恢复等各环节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累计调配水泵等作业机具3000台套、物资40余吨、植保无人机200台套左右,目前已完成农田排涝70万亩以上,喷施叶面肥面积137万亩,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了解到受灾农牧民急需采购化肥农药、应急水泵等物资还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在自治区500万元救灾资金的基础上,紧急下拨市本级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用于受灾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该笔资金的下拨,已是我市连续第4年下达市本级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资金总量累计达2亿元,对稳定农牧业生产,促进灾后恢复和保障农牧民收入起到重要作用。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将持续加强与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紧盯灾情发展变化,按规定及时快速下拨救灾资金,保障灾区救灾工作需要;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同时,市农牧局、财政局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救灾资金,强化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保障,切实推动我市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畜产品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