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

据湖北省住建厅消息,“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提供个人身份证等原件,现在公积金窗口直接通过业务系统就能提取、上传相关证件的电子证照,真是又快捷又方便!”7月9日下午,在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麻城办事处政务服务窗口,刚刚办完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市民陈女士高兴地说。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两年来,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加快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推行相关电子证照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应用,现已正式应用的电子证照包括缴存人个人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等常用证照。

业务应用类型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提取(含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贷款申请、归还(含公积金还月供、提前部分还款、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还贷申请(含公积金还贷终止)、还款银行账户修改、个贷资料变更等。

据了解,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已上线运行的电子证照具有“在线实时获取、自动分类上传、格式规范标准”等特点。业务办理过程中,系统可根据业务类型,通过缴存人身份证号一次性获取该业务项下本人的所有电子证照,并按要件名称自动匹配上传至对应的要件列表。

该中心负责人介绍,各办事处办理业务时,将优先应用相关电子证照,凡能够在线获取缴存人电子证照的,相关纸质要件可免提交,并具有纸质要件同等效力。电子证照的使用,有效减少了过去跨部门办理业务的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