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政府网站消息,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补贴实施细则,这意味着在规定期限内更新营运类车船可享补贴。
根据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自今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湖北省境内合规的城市公交、水路运输经营者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船舶的,可申请省级财政一次性补贴。自今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湖北省境内合规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可申请省级财政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有利于加快老旧营运车船的更新换代,降低车船企业运行成本,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我省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计划到2024年底、2027年底,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分别达83%、85%。到2027年底,全省还计划淘汰老旧燃油运输船舶200艘,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50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