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成员国以贸易和消费为目的,从渔业中经济采购海洋商品,有助于维护该地区的粮食安全–这对数百万人的生计至关重要–因为其需求不断增加。日益枯竭的海洋资源威胁着东盟的海洋工业综合体,加剧了该地区的粮食不安全。亚洲基金会发现,东盟有64%的渔业资源基础处于中度至高度枯竭的风险中。
这使马来西亚处于危险的境地,因为该国国内鱼类供应减少了约20-30%,而从东盟成员国进口海产品的替代选择也因此受到更多限制,导致食品价格上涨,短缺加剧,破坏了国家的资源和数百万人的生计。
因此,这个问题需要赔偿,以确保东盟和马来西亚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确保人民的福祉。
鉴于东盟对渔业的重视,必须对粮食安全采取更全面的解释,因为东盟不仅占全球鱼类出口的9%,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这些渔业资源来满足东南亚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困扰东盟的问题破坏了海上安全,并因此窒息了该地区的粮食安全。由于该地区尚未完全从供应链中断和全球经济停滞中恢复过来,因此在满足需求方面面临巨大压力,这一点已得到证明。这就需要立即采取集中的政策解决办法,解决该地区在海洋领域引起的威胁其粮食安全的内乱,以确保在可预见的将来加强防御。
东盟通过制定政策安排,在2016-2020年渔业行动计划中启动安全安排,为抵消粮食不安全做出了历史性努力。由于马来西亚国内官僚主义的不协调,以及不断增长的外部威胁和内部地缘政治问题,东盟在国际层面的区域合作仍然存在不发达地区,导致海上安全领域停滞不前。马来西亚和东盟在海洋政策领域的潜在安全问题需要立即发展,这将看到通过一个统一和整体的框架,加强马来西亚和东盟现有的政策倡议,确保更有效的保护工作,因为它更好地划分和澄清了成员国的海洋责任和政策措施,以适应这些成员国的战略利益,从战略上鼓励他们参与更好的管理,以增强抵御粮食不安全的能力。东盟和马来西亚不断面临重大挑战。由外国实体煽动的海盗在经济上破坏了东盟的海洋经济,对马来西亚专属经济区的剥削极大地加剧了该国的粮食不安全,这是由于管理不善,削弱了国防力量。
气候变化的影响——海洋污染和天气干扰——对东盟和马来西亚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东盟目前在该地区的倡议可在其《东盟渔业合作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中找到,但这些倡议仍然不够充分,因为尚未包括促进南海鱼类资源恢复的政策举措。海事专家同样建议马来西亚考虑整合一个更广泛的安全框架,因为海上安全运营商受到来自海上邻国的国际合作不发达的影响,发现难以阻止大规模非法捕鱼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东盟共同渔业政策仍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得到落实,但已显示出潜力,如果得到落实,将大大加强海洋保护工作,因为其战略方向是恢复枯竭的鱼类资源,管理环境灾难和打击海盗。这是对东盟安全的必要更新。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针对海上安全的特殊威胁,更好地考虑到不断加剧的问题。
马来西亚和欧盟政策制定者之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带头制定东盟共同渔业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国际上的努力是可行的,因为东盟一直在欧盟-东盟加强区域对话机制下为其渔业政策框架寻求欧盟的援助。
东盟应该探讨,在大规模非法和无管制捕鱼的背景下,该政策框架将如何有助于加强特定的、典型的海洋安全领域,以及在气候变化影响的背景下,促进海洋环境的可持续性。
东盟共同渔业框架,与加强海洋安全政策有关,将效仿欧盟的零容忍模式,即通过向被确定为非法侵占东盟领海的煽动者颁发黄牌、红牌来拒绝进口渔业产品,在给予合作后,可以取消黄牌。它将鼓励东盟成员国进行联合监测和监督工作,并对导致问题恶化的各方进行持续的外交对话,以减轻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管制的捕鱼活动的激增——确保对敌对各方施加更大的压力,作为威慑手段,同时寻求外交解决海上冲突的办法。
欧盟全面禁止外国渔船进入该地区,以使非法集团的努力失去合法性,事实证明,这大大减少了IUU活动——自2014年以来减少了90%。该政策的有效性取决于欧盟成员国的联合监督,保持平衡、分散的努力,共同执行必要的惩罚措施,以劝阻非法活动。
经批判性分析,目前的政策框架似乎也受到不发达战略的影响,这些战略需要鼓励和推动政权行为者采取行动,为可持续发展服务,提高其影响鱼类栖息地的气候变化减缓做法的质量。东盟(Asean)成员国削减碳排放的承诺有所贬值,进一步远离了净碳中和。欧盟严格规定成员国减少碳排放,以在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确保各国认识到适应气候变化的紧迫性。
鉴于东盟缺乏力量,其制度框架的性质无意中阻碍了其鼓励成员国遵守气候变化政策的努力。这可以通过进一步加强对缺乏能力加强海上防御的国家的后勤支助和积极促进政策和目标来实现。贸易协定和经济激励措施也可以用来鼓励其他东盟成员国。这一机制可以激励其他国家采取措施减少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
对欧盟共同渔业政策的调整将确保上述框架经历必要的艰苦转变,以利用其政策,迫使成员国遏制其碳排放,以缓解威胁其海洋水产养殖安全福利的海平面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