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要求欧盟在淘汰内燃机方面提供回旋余地

德国已要求欧盟提出规定,允许在2035年后在欧洲销售使用二氧化碳中性燃料的内燃机汽车。欧盟已同意,到2035年,所有新车都应实现零排放。

欧盟去年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要求汽车制造商在2035年之前实现新车二氧化碳排放的100%削减,根据这项法律,在欧盟27国集团中销售新的化石燃料汽车将是不可能的。

该法律旨在加快欧洲向电动汽车的转变,以应对气候变化。但德国正在为以电力或电子燃料为燃料的内燃机寻求回旋空间。

“委员会应该提出一项建议,如何使用电子燃料,或者如何组织使用气候中性燃料的内燃机,”德国交通国务秘书Michael Theurer周一表示。

Theurer抵达斯德哥尔摩参加欧盟交通和能源部长会议时表示,德国相信纯电动汽车是“前进的方向”,但希望看到其他无二氧化碳技术也得到支持。

他说:“我们需要氢气[燃料电池]技术,也需要电子燃料,特别是在重型车辆和卡车运输中。”

电子燃料可以利用捕获的二氧化碳排放物制成–其想法是,这可以平衡燃料燃烧时排放的二氧化碳,因此整个燃料是 “二氧化碳中性的”–正在开发中,以允许继续使用内燃机的改进版本。

德国是汽车制造巨头的所在地,其中包括大众汽车(Volkswagen)和宝马(BMW),前者承诺从2033年起只在欧洲生产电动汽车,后者警告不要设定日期禁止化石燃料汽车的销售。

包含2035年最后期限的欧盟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气候目标,欧盟委员会应该就如何在2035年后销售使用二氧化碳中性燃料的汽车提出建议。

欧盟交通专员Adina Valean表示,运输业的许多人都有德国的担忧。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尽管投票已经进行,但我认为讨论还没有结束。”